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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路北侧老环保局3.24亩商业地块出让

更新时间:2014-07-04 09:17:25 浏览次数:243次
区域: 平顶山 > 宝丰
来源:中介
供求:出售
面积:2160 平米
价格:700
单位:万元
类型:土地
具体位置:人民路北侧
(一)      项目地块:人民路北侧老环保局地块3.24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;
(二)地块编号:BT-1326;
(三)用地情况:该宗地位于宝丰县人民路西段北侧,东至城关镇群英居委会集体土地,西至环保局家属院。总用地面积2156.7平方米,其中代征城市道路面积138.7平方米,代征城市绿地面积373平方米;
(四)用地性质:商业商务设施用地;
(五)主要控制指标:
1、建筑密度:≤50%;
2、绿地率:≥15%;
3、容积率:≤2.5;
4、建筑高度:≤36米;
5、出入口方位:主出入口面向南侧人民路;
6、所配建停车场的车位应不少于0.5车位/100平方米建筑面积,
7、建筑退让:
东侧退让用地边界≥3米;
西侧退让用地边界≥3米;
南侧退让道路红线≥10米;
北侧退让用地边界≥3米;
(六)其他要求:
1、建筑高程:室内地坪高程依据所临南侧人民路路中平均高程131.7米确定,建筑项目之室外地坪比临南侧人民路路中平均高程20厘米,建筑室内地坪应高于室外地坪30厘米,且不应大于60厘米,建筑高程不得大于168.5米(高程为85国家高程基准);
2、道路:应符合消防,疏散要求。
3、管线:地块内所有管线均需地下铺设;
4、景观要求:进行多方位的环境分析和景观评价,在统一中求变化,赋予整体环境以生动、活泼、丰富的气氛;
5、搞好地块内绿化和广场设计;
6、沿道路建筑应符合沿路景观设计要求,沿街建筑外墙装饰材质要求镶贴面砖,沿街底商外墙装饰材质要求镶贴花岗岩或以上级别石材面砖,沿街高层建筑必须设置轮廓灯;
7、除上述要求外,还应符合《宝丰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若干规定》及其它标准规范要求。
(七)参考价:200万/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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